[深圳]细则:必要时调整二套房首付比例和利率
发布日期:2013/4/1 11:13:11 | 浏览次数:3924 来源:中国新闻网导语:公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在必要时候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
深圳政府在线31日公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在必要时候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
《通知》要求,继续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并根据房价变动,适时、适当调整征税评估价格。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贷政策。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各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可根据深圳市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必要时候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继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通知》强调,坚决遏制房地产市场投机行为。杜绝通过补缴社保、多重户口等方式规避限购政策的行为;发挥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在限购、限贷政策中的作用。
积极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应,拓宽城市更新等住房用地供应渠道,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应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进一步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力度,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年度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2013年度新安排筹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4万套,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1.5万套,竣工2万套,基本建成3万套。建立和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为主,以货币补贴为重要补充的住房保障方式。
市场监管方面,要求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等规定,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查处机制,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的准入管理。
同时继续加强舆情监测,及时主动发布商品住房建设、交易及房价、房租等方面的权威信息,方便居民置业参考和引导市场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