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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税局称:是否试点房产税由财政部确定

发布日期:2012/3/27 20:35:25   |   浏览次数:6112   来源:深圳特区报
  日前,有消息传出广州、深圳两个城市有可能被纳入房产税试点范围。昨日,记者从深圳市地税局获悉,深圳是否成为试点城市将由财政部确定。
  
  据了解,从去年开始,重庆、上海两地启动了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媒体日前报道称,目前两市的改革试点运行平稳,存在正面经验,有可能推广到深圳、广州等一线城市。还有专家指出,房产税、物业税等税收政策取代限购等临时性行政政策能通过增加房产持有成本,促进房地产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也能对地方财政税收起到一定的稳定和促进作用。
  
  对此,深圳市地税局相关人士昨日对记者表示,目前并未接到关于房产税试点的通知,深圳市是否将实行房产税试点由财政部确定。
  
  深圳一位资深业内人士昨日也对记者分析,房产税扩容征收需要多种条件,比如要考虑当地的税源结构,同时,对区域房产信息的掌握情况和税务部门的征管力量也很重要,这些因素都是新规实施前必须要考虑的。另一方面,一些具体问题也有待理清,比如存量房和新增住房如何区别对待,有房产证和产权不明确的住房如何对待才能做到公平等。
  
  有消息指,深圳曾在去年对开征房地产税进行过相关调研,并有初步方案上报。对此,地税部门相关人士昨日表示,目前没有更多信息可供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