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住建部:土地出让收入10%用于保障房
发布日期:2011/6/8 14:31:41 | 浏览次数:6588 来源: 近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再次强调公共预算、公积金增值部分以及土地出让收入的10%均将作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资金。
在资金来源方面,公积金和土地出让收益将成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两大重要来源。根据《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将按规定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各地将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上缴本级财政部门,专项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土地出让收益也将按规定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当年实际缴入国库的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扣除相关规定项目后,严格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资金。
在资金来源方面,公积金和土地出让收益将成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两大重要来源。根据《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将按规定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各地将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上缴本级财政部门,专项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土地出让收益也将按规定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当年实际缴入国库的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扣除相关规定项目后,严格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