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助推深企转型升级 4个月4行业减税42亿元
发布日期:2016/10/26 14:37:47 | 浏览次数:6561 来源:昨天,从深圳市国税局获悉,自今年5月1日正式全面推进营改增以来,深圳税务部门深入落实相关税收政策,辅导金融企业调整适应,实现了金融业营改增税负只减不增的目标。通过税制改革红利的逐步释放,我市多领域迎来转型升级良机,今年5至8月,全市纳入营改增改革试点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累计已实现减税42.09亿元。
深挖潜力提高进项抵扣额
“金融业外部监管严格,收费灵活性较低,很难实现税负转嫁,降低税负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就是提高进项抵扣额,确保进项税额应抵尽抵。”工商银行深圳分行资深财务经理人胡杰告诉记者。据悉,为配合“营改增”,该分行在进项税额抵扣上动起了脑筋,围绕增值税进项端管理,通过调整采购渠道、规范财务核算和报销制度,加大与供应商的谈判力度等多项措施,使进项抵扣情况有了明显好转。
据悉,工行深圳分行三季度共申报抵扣进项2280.40万元,比二季度增加2076.52万元。目前深圳各大银行也都加强进项税发票业务培训,健全采购供应链,深度挖掘潜在可增加抵扣的费用支出。
租赁不动产抵扣税负直降
按照营改增相关规定,寿险公司的税率从5%提高至6%,虽然营改增平移了营业税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税的优惠政策,但同时也规定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也就是说,寿险公司的免税收入占比越高,进项转出的比例越高。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通知》规定,进项税额涉及不动产项目的,只要不是专用于免税项目的,都可以全额抵扣。
“我们公司的免税收入占全部收入的90%以上,进项转出的比例高,导致营改增初期税负均较营业税时期高;但由于可以进行租赁不动产抵扣,实际的税负还是明显降低的。”中意人寿保险深圳分公司会计朱远良告诉记者,今年9月该公司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规定,开展租赁不动产盘算,并将取得的不动产租赁支出进项进行了全额抵扣,增值税额直接降到0.01万元,较原营业税应纳税额的4.3万元减少4.29万元,税负下降达99.71%。
营改增为企业发展注入后劲
“营改增是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要措施,通过减少重复征税,促进税收公平,有利于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而改革红利的释放,直接增加了企业的流动资金,为企业发展注入后劲,也有利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圳国税货物和劳务税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目前,深圳国税正加紧推进各项工作,强化政策的细化落实,持续放大金融行业营改增改革成效。
原文链接:http://www.sz.gov.cn/cn/xxgk/zwdt/201610/t20161026_501405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