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完善混合所有制 为国企注入新动力
发布日期:2015/9/29 15:24:11 | 浏览次数:3779 来源:深圳特区报2015年9月29日T02版目前,国企改革的路线图已经逐渐清晰,混合所有制的试点及推广正在加紧推进。只有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进一步完善混合所有制的制度环境,国企改革才能取得切实的成效
李长安
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表明,今年8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大幅下降8.8%,比7月扩大5.9个百分点,创历史新低。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国有控股企业的业绩尤其令人担忧,实现利润总额骤降24.7%,为多年所罕见。与之相比的是集体企业下降0.3%,股份制企业下降1.7%,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则增长0.7%,私营企业增长7.3%。国有企业业绩的迅速下滑,更凸显了加快国企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当前的国企改革方案中,混合所有制无疑是其中的“重头戏”。在不久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积极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互相融合,推动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凡是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这既是对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目的的充分阐释,实际上也是提出了国企改革“有进有退” 的最优路径和方式。
在过去很长时间里,我们看到的大都是国企“进”的步伐。即使是在国有企业之间通过兼并重组后数量有所下降的情况下,国有企业的控制力依然得到了大大的增强。据财政部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非金融国有企业资产总额高达104.1万亿元,如果再加上约5万亿的国有金融资产,那么全部国有企业的总资产将近110万亿元之巨,几乎超过了当年GDP总量的一倍。
但是,国有企业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不应表现在数量的绝对优势上,而是应该体现在质量控制力上。特别是在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过程中,竞争类的国企必须主动适应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这其实也就意味着,凡是不适应市场竞争的国企,如果长期亏损且扭亏无望,那就应该痛下决心,坚决让其退出市场。否则,缺乏退出机制甚至“光进不退”将会导致大量基本丧失生命力的“僵尸企业”出现,进而给国民经济带来沉重的负担。
很显然,经过混合所有制的改造后,国有企业就可以通过股权交易的方式,运用股权转让、股权回购、管理层收购等多种手段,实现国有资本在企业中的“有进有退”。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该控股的就控股,不需要控股的就转让股权甚至退出。在混合所有制的大平台上,经过证券市场和产权交易所等资本市场的运营,真正让国有股权流动起来,这也是盘活国有资产的必要之举。
目前,国企改革的路线图已经逐渐清晰,混合所有制的试点及推广正在加紧推进。只有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进一步完善混合所有制的制度环境,国企改革才能取得切实的成效。
(作者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原文链接:http://sztqb.sznews.com/html/2015-09/29/content_334953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