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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放”和“管”两个轮子并驾齐驱

发布日期:2015/5/4 9:06:32   |   浏览次数:5864   来源:《深圳特区报》5月4日A05版

■ 深圳特区报记者 杨丽萍

“只用几个小时,营业执照就拿到手了。” 领取了全国首张电子营业执照的深圳广志传播有限公司负责人黎明军高兴地说。

2013年3月1日,深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审批事项大幅压缩, 注册登记门槛大大降低,迈出了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一步。

作为全国最早开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地区,5年来深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深水区”发力, 由单纯的简政放权向加强监管、优化流程、制定清单,提高质量和效率相结合转变, 让“放”和“管”两个轮子并驾齐驱,切实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目标越来越清晰。

简政放权

以政府权力“减法”换取市场活力“乘法”

放权,是5年来深圳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鲜明特征。其目的就是为了以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和社会活力的“乘法”,推进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

5年来, 深圳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在已完成5轮较大规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加大取消、转移、下放力度。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市级行政审批事项347项,其中原市级事项为227项,承接上级事项归并后为120项,数量上已较为精简。向社会放权力度也进一步加大,深圳全面梳理了涉及30个部门的994项行政服务事项,出台市直部门转变政府职能事项目录,共取消、转移、下放189项。

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把该管的管住管好。转变政府职能,不仅要取消和下放权力,还要创新和改善政府管理。深圳在全国率先印发了商事主体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办法工作方案,明确了25个部门涉及商事主体登记的129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责任主体,逐项制定监管办法,实现宽进严管。

优流程,才能让审批真正提速提效。深圳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完成6个部门18个试点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编制,并通过部门网站公布,有效破除审批中的“玻璃门”、“弹簧门”现象。同时,研究制定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若干规定,从制度上对受理、审查、决定以及特别程序等重要环节进行统一规范,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权责清单

让政府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全透明”

政府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通过一张“全透明”的清单可以看得清清楚楚。今年1月,深圳32个市直部门晒出权责清单,共梳理出行政职权事项5326项。

2014年3月,深圳市、区、街道三级全面启动清理行政职权编制权责清单工作,推进政府权责清单体系改革。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在清理行政职权中,着力厘清政府、市场和社会关系,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大力简政放权。

统计数据显示,通过编制权责清单,政府职权进一步“瘦身”,提出拟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170项,其中拟取消88项,转移41项,下放33项;同时初步确定83个事项降低审批门槛,394个事项减少办理时限3591个工作日,316个事项减少办理环节386个,330个事项减少申请材料348份。

目前深圳市属各单位明确保留的事项、权力运行流程图均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并逐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统一发布和运行,使清单成为社会公众办事的“说明书”,成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承诺书”和接受监督的“保证书”。

大部制改革

打造“升级版”构筑“深圳模式”

大部制改革被称为“深圳30年来力度最大、影响最为深远的机构改革”。在2009年大部制改革的基础上,2010年市第五次党代会以来,深圳不断改革完善大部门制,破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2014年7月底和9月底前,深圳分别完成了新一轮市、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 进一步探索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实现形式,明确“委”作为决策监督机构,负责统筹决策、协调监督等职责,“局”作为专业执行机构,负责本行业日常管理。

大部制的完善,进一步突破了重点领域体制机制的改革:为完善科技创新管理体制,深圳组建了全国首个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探索构建大市场监管体制,组建了全国首家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承担全市工商、质监、知识产权等职责,着力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市场监管运行体系,实现了大市场、大监管、大标准、大质量的管理模式,形成了鲜明的“深圳模式”。

       原文链接:http://sztqb.sznews.com/html/2015-05/04/content_321363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