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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为个人编制“税号” 或为开征房产税铺路

发布日期:2015/2/4 10:12:16   |   浏览次数:4321   来源:大河报

昨日,《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国务院法制办征求意见截止。这份意见稿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明确了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法律地位,每个人都将有唯一且终身不变的“税号”。专家称此举或将为开征房产税铺平道路。
  目前,我国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都拥有税务登记代码,主要由区域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组成,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代码为其居民身份证号码。对于自然人,税务代码制度却没有实现全覆盖。
  意见稿中明确,国家施行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今后,税务部门将按照国家标准为企业、公民等纳税人编制唯一且终身不变的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
  对于自然人的纳税人识别号,意见稿明确:“自然人纳税人或者其扣缴义务人应当自首次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税务机关登录其纳税人识别号。”
  记者了解到,最快今年6月份法律草案将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般要审议三次,如果顺利,2016年新《税收征管法》有望通过实施。
  专家指出,按照征求意见稿,未来签署交易合同、办理驾照等需提供纳税人识别号,识别号具有像身份证号一样的检索功能,可以将公民在各个领域的信息串联起来。有不良纳税记录的人,会在出入境、银行贷款等方面“寸步难行”,
  而此次修法,也为我国包括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等直接向个人征收的税收改革预留空间,为我国由间接税为主转向直接税为主的税制格局改革铺平道路。
  
  不动产登记需要纳税人识别号
  
  未来纳税人识别号的应用将相当广泛。征求意见稿中表示,“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在其经济活动过程中,一个纳税年度内向其他单位和个人给付5000元以上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给付的数额以及收入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单次给付现金达到5万元以上的,应当于5日内向税务机关提供给付的数额以及收入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此外,意见稿中还列举了纳税人签订合同、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动产登记,以及办理其他涉税事项时都将使用纳税人识别号。有税务人士分析,包括买车等达到一定金额的大宗消费可能都将登记纳税人识别号。包括银行存取款需要登记号码也不无可能,纳税人识别号就是要起到监控纳税人收入和支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