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模式及风险管理浅谈——兼述自由心证式贷款审批及其保证
发布日期:2016/7/15 15:31:10 | 浏览次数:9056 来源:意昂2平台小额贷副总经理 熊煜一、小额贷款及小额贷公司经营模式
小额贷款最初作为一项试验计划,由孟加拉国农业经济教授穆罕默德·尤努斯于1976年最先实施,并创办了孟加拉农业银行格莱珉(Grameen,意为乡村)试验分行,格莱珉小额信贷模式开始逐步形成。2006年随着尤努斯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小额贷款模式逐步在全球推广开来。
200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出台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小额贷款正式在中国发展开来。《指导意见》中定义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并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规定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在限定范围内自主协商,最高不能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的4倍。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农村金融和中小企业、规范民间借贷以及促进金融市场多元化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目前,中国的小额贷款公司,战略方向、发展路径各不相同。市场化的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模式主要有小微贷模式,以最早由内蒙古包商银行引进的贷款管理系统为蓝本,通过系统打分、测评、筛选确定贷款;以个人信用,分散、小额为特点,其贷前的风险管理大都以电话核查后依靠系统对数据进行评判,风险管理的重点集中在催收环节。另一种模式是类银行模式,这种模式与小额贷款起源已经大相径庭了,只有小额贷款的名,其贷款审核审批等与一般的银行贷款差别不大。这种模式下的小额贷款公司,受银行等金融巨头的挤压,必须在市场、产品、风险管理上创新,开拓有特色的细分市场,形成核心竞争力,才能生存和发展。从现状上看,这种模式经营而形成一定规模的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并不多,经营状况也参差不齐。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很多,其中之一的主要原因是与银行业务同质化严重,风险管理没有特点,难以在银行夹缝中生存。
二、小额贷公司风险管理的特点和要求
(一)双岗尽调,独立出具意见。贷前调查由风险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从一开始就共同参与对贷款主体及其关联主体进行尽职调查,各自独立形成调查意见。不局限于书面审核,充分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较好地结合,确保意见的全面、真实和客观。
(二)贷款业务一岗双责。业务人员开展业务的同时,也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管理职责。实行延后支付绩效工资的风险保证金制度,即业务人员的业绩提成兑现在贷款本息全部回收后,且其提成中要有一定比例的留成作为风险基金,用来保证其业务安全。业务人员贷款业务不能顺利收回,不仅没有提成,还需从其风险基金中扣减,以弥补贷款不能收回的损失。
(三)复合担保,特别是捆绑实际控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个人保证。在贷款业务中,尽量同时采用多种担保——保证与抵押、保证与质押、保证与保证等等多重和混合担保措施,控制和转移贷款风险。同时,根据社会诚信建设、商事登记改革和法治趋势,结合民营企业特别是珠宝企业财务报表规范程度较低,真实性有限,企业门槛低、资产轻,大都家族化,常注册多家公司企混合经营的特点,通过捆绑老板、实际控制人个人和家庭财产和信用,更务实、有效地避免责任虚位、权益空置。
(四)灵活、高效。采取扁平化的管理模式,实行灵活多样的集中审核机制,以缩短审核流转周期,避免信息材料传导中的失真和误读。贷款管理的模块化是高效的重要保证。首先,贷款尽调报告格式化 包括了主体资格、财务数据选取、征信情况、诉讼和网络查询、评估鉴定情况、行业及经营现状、结论意见等,清晰明了。同时,做到贷款资料收集目录化,抓住核心材料,减少收集没有实质意义的资料;其次,抵(质)押物初选、评估、鉴定,交接、保管、登记和解除流程化;第三,主要贷款产品规范化。制定规范严谨的抵押贷款、珠宝质押贷款、供应链贷款、同业拆借、员工贷等产品管理办法,丰富产品,形成核心产品;第四,贷后管理标准化。贷后定期不定期该做什么,一目了然,及时发现识别风险。
三、小额贷公司风险管理的创新探索——自由心证式的贷款审批及保证
对如何创新小额贷公司的风险管理,本文借鉴“自由心证”法律思想及制度,提出自由心证式贷款审批方式。
建立贷款审批委员会统一审批贷款,以“自由心证”的法律审判思想和证据规则审核贷款。这是指:贷款审批委员会成员一方面根据业务人员、风险管理人员的贷款调查材料、审核和建议意见等进行理性认知。另一方面,依据个人现场调查和了解的感性认识,通过自己的知识学识经验分析、逻辑情理判断、质询查证等,全面、客观发现借款人担保人真实的基本面和需求,自由、独立地作出表决,从而有效控制贷款风险。
(一)自由心证式贷款审批基于以下“自由心证”的法律思想及制度
在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人的法律思想影响下,特别是十八世纪下半叶以来,科技的迅猛发展,人类认识水平大幅提高,物理学、医学、生物学等发达带来了法医学、弹道学等等与证据的科学鉴定直接关联的学科进步,严重冲击了《圣经》“人无论犯什么罪,作什么恶,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才可定案”而奠定的传统以“口供为王”的法定证据制度,逐步形成了自由心证的法律思想和制度,这是法律思想和制度从注重“形式真实”到强调“实质真实”的质变。
自由心证制度是指法庭审判中对证据的证明力,以证据的存在为前提,由法官根据经验法则、逻辑规则和理性良心判断证据和认定事实。也就是说,证据证明力的有无及大小,允许法官自由判断、选择、舍去,而不以法律形式上的约束,以利于发现案件的实体真实。法官根据法庭审理过程中形成的内心信念自由裁断证据证明力的大小,根据长期裁判活动中形成的经验,结合个案的具体情况作出判断。
当然,自由心证不是法官随心所欲,法官需要遵守法律真实原则,也就是要符合证据规则,要受程序公正的限制,要全面审查相关证据事实;要遵守合法原则、合理原则、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自由心证制度是当今实行法治的国家普遍采用的关于判断证据、认定案件当事人的一项基本的诉讼证据制度。它是一种内心确信制度,是一种将诉求与证据之间相联系的认定,证据本身的证据力的判断,证据和事实之间关联性的认识,证据充足程度的分析等都完全委任于法官的理性和良知的证据制度。
(二)自由心证式贷款审批的保证
1、高素质的风险管理团队是组织保证。风险管理团队应由有学历、资历和经历的人员组成,专业最好包括法律、金融、会计、经济等专业搭配。这样的风险管理团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独立和理性判断的能力基础。同时,良好的道德操守也是风险管理人员基本要求。
2、全面调查是基础。通过现场查勘经营场所、征信和银行流水查询、登录业务财务和进销存系统、员工访谈、行业走访、网络和诉讼查询等,全面收集、了解借款人的情况,切实掌握借款人经营状况、借款用途、还款来源、信用及资产情况等。特别应注重现场考察,可以切身感受借款人较为真实的基本面。
3、完善的制度流程是前提。制订一系列的产品、业务、风险管理流程和制度,环环相扣,规范严谨,使业务和风险管理有依有据,有“法”可依,是自由心证式贷款审批的重要前提。
4、相应的监督激励机制是重要保障。通过建立延后支付绩效工资的风险保证金制度、贷款跟贷制度和核心管理人员持股、责任追究、考核等监督激励机制,以及加强文化建设,增强凝聚力、荣誉感、责任意识,形成风险管理人员与公司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机制,可以保障自由心证式贷款审批的正确实施。